2025江西贛州市中小學教師招聘資格審查及面試有關事項公告
根據《江西省2025年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江西省2025年特崗教師招聘公告》《江西省2025年中小學教師招聘第一批面試人員名單及網上調劑公告》《江西省2025年特崗教師招聘面試人員名單公告》和《江西省2025年中小學教師招聘第二批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有關事項公告》有關要求,現(xiàn)將贛州市2025年中小學教師招聘面試前資格審查及面試工作公告如下:
一、現(xiàn)場資格審查
(一)資格審查要求
1.資格審查對象。根據《江西省2025年中小學教師招聘第一批面試入闈名單及網上調劑公告》《江西省2025年特崗教師招聘面試人員名單公告》和《江西省2025年中小學教師招聘第二批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有關事項公告》中確定的入闈和調劑入闈贛州市崗位面試人員。
2.時間及地點。資格審查時間為2025年7月7日-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并提供崗位要求相應材料的人員,視為放棄面試資格。地點及咨詢電話,詳見《市直單位及各縣(市、區(qū))現(xiàn)場資格審查一覽表》(附件1)。
3.資格審查合格者發(fā)放面試準考證,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對取消或放棄面試資格產生的面試人員空缺,從該崗位所有未入闈人員(含原報考該崗位及調劑到該崗位的未入闈人員)中按從到低分的順序遞補,遞補人員須通過資格審查后方能參加面試,遞補人員須在單位規(guī)定的時間內參加資格審查并提供崗位要求相應材料。無人可遞補時,將組織現(xiàn)有入闈人員面試。
遞補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市直招聘崗位由招聘單位或市教育局人事科電話或短信通知考生,縣(市、區(qū))招聘崗位由縣級教育部門或招聘單位電話或短信通知考生,江西贛州技師學院招聘崗位由贛州經開區(qū)黨群工作部或招聘單位電話或短信通知考生。請考生務必保持報名表所留聯(lián)系方式暢通,否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遞補工作于7月14日前完成。
4.本人因故不能參加資格審查委托他人代為遞交審查材料的,須向審查單位提交委托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委托書》(附件2)。
(二)資格審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并按順序進行整理(復印件統(tǒng)一用A4紙),其中第1-8項為每位考生必須提供的材料,第9項為相應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簽名的招聘考試報名表(可在考試報名系統(tǒng)中打印)。
2.筆試準考證。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社會卡(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本人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學位認證報告》或《學位證書查詢結果》1份(2025屆高校畢業(yè)生如暫未取得畢業(yè)證和學位證,須提供就業(yè)推薦表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各1份)。
5.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已通過2025年教師資格考試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須提供中國教師資格網正在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證網頁截圖和普通話等級證書,簽寫關于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承諾書(格式見附件3),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原件進行審核,如未按期取得,不予聘用〕。
6.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4),在資格審查時當場簽名。
7.本人近期一寸彩照2張。
8.贛州市2025年教師招聘應聘人員近親屬報告承諾書(附件5)。
9.其他證明材料:
(1)招聘崗位要求“師范類專業(yè)”的,考生要提供相應的佐證材料(如:考生本人大學錄取通知書或畢業(yè)證或就業(yè)報到證或學籍表或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上的專業(yè)后面注明了“師范類”字樣;或提供注明了“師范類”專業(yè)的高招錄檢表;或提供在校期間所學專業(yè)及各學科成績的學籍表:必須含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現(xiàn)代教育技術等師范類課程成績;或畢業(yè)院校開具“該專業(yè)是師范類專業(yè)”證明)。
(2)在我省各級各類中小學任教的正式在編教師報考,須在同一縣域(或同一設區(qū)市市直學校,下同)公辦中小學校任教累計不少于5年(即:2020年9月及以前正式成為公辦學校在編教師,其中“三支一扶”支教人員和特崗教師的服務期可與其轉為正式編制教師后的工作時間累計計算),且需在資格審查時提供由所在學校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3)2022年招聘錄用,連續(xù)任教3年且2025年8月底前服務期滿的特崗教師報考,需在資格審查時提供所在學校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4)民辦學校聘用的專職教師報考,需在資格審查時提供由所在學校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5)公費師范生和參加“定向培養(yǎng)鄉(xiāng)村教師計劃”的定向師范生,須按入學前簽訂的協(xié)議就業(yè)。在筆試報名截止日前與簽訂協(xié)議的單位未正式解除協(xié)議的不得報考(以解除協(xié)議書簽訂時間為準)。
(6)在我省同一縣域內公辦中小學任教累計服務不滿5年的在編教師、服務不滿3年(即:2023、2024年招聘錄用)的特崗教師、其他有服務期要求且仍在服務期內的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在筆試報名截止日前與所在單位未解除人事(聘用)關系的不得報考(以編辦辦理下編手續(xù)時間或解除聘用合同書簽訂時間為準)。
(7)其他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報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在資格審查時提供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8)考生不得隱瞞實情進行報考,上述同意報考證明、解除聘用關系證明、解除協(xié)議證明等需在資格審查時提交。
(9)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退役大學畢業(yè)生士兵須提供士官退出現(xiàn)役證或義務兵退伍證。報考有戶籍限制崗位的考生,須提供相應的戶籍相關材料(戶口本或戶籍證明材料)。
(10)報考“限應屆畢業(yè)生報考”崗位的非2025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屬于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需提供擇業(yè)期有關證明(包括原畢業(yè)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等開具的《檔案保管證明》)。
(三)其他事項
1.調劑入闈人員不具備原報考崗位的遞補資格。
2.因已入闈人員資格不符或自動放棄產生的面試缺額,從該崗位所有未入闈人員(含原報考該崗位及調劑到該崗位的未入闈人員)中按從到低分的順序遞補。規(guī)則如下:
①已進入第二批面試人員名單的人員,不得再參加原報考崗位的遞補。
②在原報考崗位和調劑崗位均可遞補的人員,只能選擇其中一個崗位遞補并同時向原報考崗位和調劑崗位的招聘單位出具《選擇遞補崗位承諾書》(見附件6),違者將取消面試及聘用資格。
③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并入闈面試。
3.遞補入闈人員名單將在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網發(fā)布。遞補人員須通過資格審查后方能參加面試,資格審查地點和須提交的材料同上。逾期未參加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
4.遞補資格審查時間及相關事宜,市直招聘崗位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電話或短信通知考生,縣(市、區(qū))招聘崗位由縣級教育部門或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電話或短信通知考生。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考生弄虛作假或與公告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面試和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面試有關事項
(一)對象
通過現(xiàn)場資格審查并取得《面試準考證》的入闈面試人員。
(二)時間及地點
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
(三)面試要求
1.請考生及時關注各招聘學校主管部門官方網站或微信公眾號通知,將發(fā)布具體面試信息。
2.考生憑《面試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社會卡參加面試。
三、考生總成績計算
面試總分100分(含部分崗位加試分數),不論是否存在競爭關系,考生最終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闈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偝煽冇嬎戕k法如下:
中小學教師崗位(不含音樂、體育、美術)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總成績計算辦法為: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50÷筆試總分)+面試成績×(50÷面試總分)。例如:小學語文教師崗位某考生筆試兩科得分為200分,面試得分為80分,則該考生總成績=200×(50÷250)+80×(50÷100)=80分。
音樂、體育、美術教師崗位和幼兒園教師崗位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占40%和60%,總成績計算辦法為: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40÷筆試總分)+面試成績×(60÷面試總分)。例如:音樂、體育、美術崗位某考生筆試兩科得分為150分,面試得分為80分,則該考生總成績=150×(40÷250)+80×(60÷100)=72分;幼兒園教師崗位某考生筆試得分為80分,面試得分為90分,則該考生總成績=80×(40÷100)+90×(60÷100)=86分。
根據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人員。若總成績相同,則根據面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擬聘人員;若面試成績再相同,則取筆試學科專業(yè)知識高者進入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
四、其他
(一)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查明有違紀違規(guī)違法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予以嚴肅處理和責任追究。有情節(jié)嚴重、影響惡劣或者情節(jié)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根據招聘工作職責,來信、來訪由市直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各縣(市、區(qū))教育部門或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調查處理,并將調查和處理結果報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備案。
(三)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也不組織編寫、出版任何考試用書。
(四)未盡事宜按《江西省2025年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要求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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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市直單位及各縣(市、區(qū))現(xiàn)場資格審查一覽表
附件5.贛州市2025年中小學教師招聘應聘人員近親屬報告承諾書
原標題:贛州市2025年中小學教師招聘資格審查及面試有關事項公告
文章來源:https://edu.ganzhou.gov.cn/gzsjyj/c102989/202507/803c718f8f6d4bccb90768b55f2b1f01.s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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