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重慶武隆縣遴選公告【27人】
加分:按武隆人事發(fā)〔2005〕28號規(guī)定進行加分,加分標準如下:
1.近三年度考核結果加分
(1)連續(xù)3年加5分;
(2)連續(xù)2年加3分;
(3)一年加1分。
2.表彰獎勵
(1)加5分;
(2)國家部委、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級加3分;
(3)地區(qū)、州、縣、市、自治縣級加1分。
以上1、2加分項可以累加,但加分不超過5分。加分應在報名時提供依據及確認。
筆試成績=筆試考試成績+加分。筆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者不得確定為面試人選, 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由縣人力社保局確定。
(二)面試: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工作態(tài)度、新環(huán)境適應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總分為100分。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1:2面試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筆試成績相同時,則并列進入面試)。達不到面試比例的按“進入面試人數(shù)×面試比例”的公式重新計算確定遴選指標(計算結果出現(xiàn)小數(shù)按四舍五入法處理)。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考察人選。
七、考察
根據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shù)]從到低分順序等額確定考察人選(若最后一名考察人選總成績相同時,則以筆試成績高者進入考察)??疾旃ぷ饔煽h人力社保局會同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及水平、專業(yè)知識、職位要求、是否需要回避以及資格復審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結果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考察情況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能進入下一步遴選程序。
八、確定擬遴選人員和公示
根據參加遴選人員的考試和考察結果,提出擬遴選人員。擬遴選人員要分別在原工作單位和遴選單位及網絡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九、辦理遴選手續(xù)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遴選人員,實行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辦理調動(轉任)手續(xù),并根據調入單位的非領導職務、職員職務、專業(yè)技術職務等設置情況進行職務職級重新確定;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此次遴選資格,退回原單位。
十、紀律與監(jiān)督
公開遴選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嚴格按照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負責遴選工作的部門應嚴格執(zhí)行人事工作紀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和考生,一經發(fā)現(xiàn),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報考人員在參加遴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考試作弊等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由縣人力社保局取消其遴選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單位,5年內不得再次參加遴選。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報考人員參加面試后無故放棄遴選的,將其記入個人信息,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遴選。
本公告由武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武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2015年12月面向基層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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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5年12月武隆縣面向基層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doc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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