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北京市環(huán)境保護局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北京市各級機關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及相關工作安排,現(xiàn)將北京市環(huán)境保護局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查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資格復審工作將于2016年1月19日至22日進行。
(一)污染源綜合管理職位、機動車排放達標監(jiān)管職位、應急管理職位資格審查時間為:1月19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二)環(huán)境監(jiān)察職位、執(zhí)法監(jiān)督職位資格審查時間為:1月20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二、資格審查地點
北京市環(huán)境保護局人事處(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車公莊西路14號局機關辦公樓306室)。
三、資格審查人員
我局將根據面試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電話通知進入面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四、考生攜帶材料
1.網上打印的報名表;
2.北京市各級機關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通知書(通過北京市人事考試網打印);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
5.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能夠證明基層工作經歷、相關工作經歷和年限的有關材料;(相關單位出具證明,注明考生從事工作的具體內容和時間,加蓋公章;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認定由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證明)
6.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需注明考生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和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加蓋公章);
7. 北京市環(huán)境保護局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表(見附件)。
請考生本人按照上述要求進行資格審查。
聯(lián)系人:高 翔、曹 陽;聯(lián)系電話:68422889。
特此公告。
乘車路線:地鐵6號線或9號線白石橋南站下車,出G口;114、118、320、392、693、695、701、717路公交車四道口東站下車。
原標題:北京市環(huán)境保護局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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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北京市環(huán)境保護局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表s.doc
2016年1月18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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