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紹興越城區(qū)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第一批)【38人】
(五)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如因選報崗位不當或所填寫內容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而影響本人考試或聘用的,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凡提供虛假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2.報考人員的戶籍,以2016年4月16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截止到2016年4月16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崗位條件中關于戶籍地的要求,對應屆畢業(yè)生可以是其現(xiàn)戶籍地,也可以是生源地。
3.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須在2016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部分崗位還需提供學位證書)。
4.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經歷的計算統(tǒng)一截止到2016年4月16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5.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4月16日,即30周歲以下為1985年4月16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為1980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6.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學歷報名。
7.考生需完成全部考試科目,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8.報考人員為農業(yè)戶籍的,聘用前須將農業(yè)戶籍轉為非農戶籍。
9.要求為“**以上”的,均含**,即**及以上;“**以下”也同理。
咨詢電話:0575-88317036,88376465。
原標題:2016年越城區(qū)第一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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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越城區(qū)第一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紹興市越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4月9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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