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貴州省花溪區(qū)面向全區(qū)公推競崗科級領導干部公告
4、報名競職行政副科級領導干部崗位的,需提交從事黨建工作1年及以上經歷的相關證明材料(1份);
5、近3年年度考核結果證明材料(1份);
6、本人近期同底兩寸免冠紅底彩色照片4張(著正裝,并附電子檔)。
報名者須如實填寫本人有關情況,如發(fā)現弄虛作假者,取消競職資格。
四、選拔程序
(一)民主推薦
由區(qū)委組織部組織召開公推競崗科級領導干部民主推薦大會,按照1:3的比例進行民主推薦,產生33名演講人選進入競職演講環(huán)節(jié)。
(二)競職演講
競職人選進行競職演講,演講順序以抽簽決定(抽簽時間另行通知)。
(三)二次推薦
參會人員根據競職人選的精神面貌、工作思路、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等綜合素質表現進行二次推薦,按照1:2的比例,產生22名差額考察對象,進入組織考察環(huán)節(jié)。
(四)組織考察
由區(qū)委派出考察組,對差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全面、客觀、準確了解考察對象的德才表現、工作實績、辛苦指數、群眾公認度和廉潔自律情況等。
(五)常委會票決
區(qū)委常委會采取無記名差額票決的方式確定各職位擬任人選。為確保選拔質量,經區(qū)委集體研究,確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可以空缺。
(六)公示任職
對區(qū)委常委會決定任用的干部和決定提名的人選,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任前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職的,按規(guī)定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xù)。公示期間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任職的,取消任職資格。任職人員名單公示期滿,不再進行遞補工作。
對公推競崗任職人選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勝任現職的予以正式任職,不勝任現職的,免去試用職務,按試用前職務層次另行安排工作。對不適用試用期制的干部,任職一年后經組織考核不勝任的,提出免職意見。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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