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事業(yè)單位:2012年秋三明明溪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招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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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試
在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的人選中按照每個職位錄用計劃數(shù)的3倍,從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上合格線的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報考者的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76分。
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因故自行放棄面試的,應在面試前兩天下午17:30之前由縣公務員局確認并備案。由此造成進入面試人員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由縣公務員局在報考該職位且成績達到筆試合格線的報考者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面試人員。
六、體檢
(一)根據招考人數(shù)按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參照國家規(guī)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的要求執(zhí)行。
(二)進入體檢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職位空缺的,原則上應從報考該職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遞補人選。
七、考核和聘用
(一)考核由縣公務員局對筆試、面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者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考核。考核內容主要是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在校學習表現(xiàn)以及對應聘資格進行復審(復審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審為準)以及是否需要回避、計生及綜治等方面的情況。
(二)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額,經縣公務員局核準,可從招聘該崗位上線合格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遞補人選。
(三)擬聘人選在明溪公務員局網(www.mxrs.org)考試公示欄公示無異后,由縣公務員局報縣里研究,研究同意后,由縣公務員局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
(四)招聘人員的待遇按照事業(yè)單位同類工作人員標準執(zhí)行。
(五)招聘的人員須在明溪縣服務滿五年(含試用期),方可提出調離明溪的申請。
(責任編輯: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