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慶大渡口區(qū)遴選4名行政編制人員公告(第二次)
(四)準考證發(fā)放
報名匯總后,由區(qū)人力社保局組織發(fā)放準考證。領取準考證的時間為2016年8月5日,地點為區(qū)人力社保局公務員管理科(區(qū)行政大樓南308辦公室)。
四、考試
遴選考試只設筆試一個環(huán)節(jié)。
筆試包括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每科分值均為100分。筆試的時間初定為2016年8月6日,具體以準考證為準。報考人員應按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
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
筆試合格分數線為12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者不得進入下一遴選程序。
五、考察
考察人選依據筆試總成績按同一職位從到低分以招錄指標1:1的比例確定(若一職位無考生筆試總成績達到120分時,取消該職位遴選),當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并列人員同時進入考察程序。由遴選單位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工作表現及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結合崗位匹配性進行綜合考察,并再次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具有應該回避的情形等。若考察、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缺額時,在合格分數線上按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進行遞補。
六、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xù)
各遴選單位綜合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和考察情況根據人崗相適的原則擇優(yōu)確定擬遴選人員,并由遴選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無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人員,按照相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
七、監(jiān)督與咨詢
各相關單位和人員要嚴格遵守干部人事紀律,對違反有關規(guī)定和紀律的行為,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政策咨詢電話:68912151
原標題:大渡口區(qū)2016年第二次從本區(q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中公開遴選行政編制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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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大渡口區(qū)2016年第二次行政編制遴選人員報名信息表.doc
大渡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7月28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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