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東省公務員棗莊市統(tǒng)一招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簡章
四、體檢、考核政審
在體能素質(zhì)測評合格人員中,根據(jù)考試總成績排名,分用人部門或職位,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政審人員。如用人部門同一個錄用職位出現(xiàn)應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到低分確定人選,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確定。
體檢、考核政審工作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和考核政審工作的具體方式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
因放棄體檢考核政審資格或體檢考核政審不合格等情況出現(xiàn)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凡考生無故放棄體檢考核政審資格、公示后自動放棄錄用資格的,按照管理權限由公安機關或森林公安機關將該考生有關情況記錄在案,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匯總后記入全省公務員考錄誠信檔案數(shù)據(jù)庫。
體檢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除特殊情況經(jīng)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外,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所要求的人民警察職位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五、森林公安招考的有關問題
(一)報考森林公安職位的人員,需進行現(xiàn)場目測和現(xiàn)場資格初審,并參加公安專業(yè)科目考試,其考試時間、方法、程序、內(nèi)容,按照公安機關招考人民警察有關程序和規(guī)定要求進行。
(二)體能測評、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安機關招考人民警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錄用及錄用后待遇
經(jīng)體檢和考核政審合格的,按規(guī)定程序填寫《公務員(人民警察)錄用審批表》,按以下程序報批:市級公安局和森林公安局錄用的,報省公安廳審核后,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審批;縣(市)級公安局和森林公安局錄用的,經(jīng)市公安局審核并報省公安廳復核后,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審批。
對擬錄用人員,按規(guī)定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新錄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職,并根據(jù)確定的職務和級別確定工資,評授警銜。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新錄用的人民警察,按規(guī)定進行不少于3個月的崗前培訓。培訓的內(nèi)容和具體要求,由省公安廳、省林業(yè)廳按有關規(guī)定另行部署。培訓期滿組織考試,成績不合格者,自費參加下期培訓。經(jīng)補考仍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各級公安機關和森林公安機關招考人民警察的其他未盡事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 廳、省公務員局《關于2014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fā)〔2014〕26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 廳、省公安廳、省林業(yè)廳、省公務員局《關于2014年統(tǒng)一招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辦發(fā)〔2014〕258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關于2014年全市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棗人社發(fā)〔2014〕28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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