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省合肥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通知
根據(jù)省、市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文件的規(guī)定,現(xiàn)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的對象、時間、地點
對象:合肥市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擬入圍面試人員(名單見附件1),從 村(社區(qū))干部考錄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公務員職位面試入圍人員按規(guī)定不需要資格復審;
時間:2014年5月27日-29日全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點:各招錄單位(地址詳見附件2)。
二、考生須知
1、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筆試準考證(一份)和網(wǎng)上報名資格審查表(兩份,請自行從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ǎng)報名端口打印)等材料。
其中,報名時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4年畢業(yè),但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明材料辦理資格復審,至201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取消錄用資格。
(2)招考職位有資格證書要求的,報考人員應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復印件)。其中,已通過國家司法考試,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證書的2014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可憑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辦理資格復審。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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