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樂山市選調生資格復審及面試等事宜公告
根據《四川省2015年度選調大學畢業(yè)生到基層工作簡章》,經研究,現將樂山市2015年度選調生資格復審及面試等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名單
根據筆試折合總成績(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25%+《申論》成績×25%+筆試加分),按3:1的比例,在報考同一職位筆試人員中,從高到低確定各職位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
考生本人必須親自到場參加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5年5月8日(星期五) 15:00-16:30。
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選調資格,責任自負。
三、資格復審地點
資格復審統(tǒng)一在中共樂山市委黨校綜合樓進行。
四、資格復審相關要求
考生需按《四川省2015年度選調大學畢業(yè)生到基層工作簡章》中資格復審的要求,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在指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資料不齊、條件不符、提供虛假信息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者取消面試資格,不再遞補。
資格復審合格者,現場繳納80元面試考務費后領取《面試通知書》。
(一)應屆大學畢業(yè)生需要提供的材料
1.高校院(系)、高校黨委組織部(就業(yè)主管部門)審核簽章的《四川省2015年度選調生報名推薦登記表》一式3份(正反兩面打印,貼上照片);
2.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或畢業(yè)證、學位證)、筆試準考證原件和以上證件復印件各1份;
3.應屆畢業(yè)生須具備下述兩個條件之一:
(1)2015年2月3日前加入中國共產黨(含預備黨員);
(2)擔任班長及以上學生干部一學年以上[含班級(團支部、黨支部)班長(書記),校、院系學生會(團委、研究生會)中層副職及以上,校、院系協(xié)會(社團)副職及以上];
以上材料需帶原件和復印件,無證件的須由有關部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4.考生本人在校期間現實表現材料,材料標題為“××同學在校期間現實表現”,材料內容包括考生的個人簡介、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以及是否受到紀律處分或其他影響錄用等方面的情況,并請高校黨委組織部或院(系)黨總支領導簽字并蓋相應黨委組織部或黨總支印章。
(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服務地所在縣(市、區(qū))項目主管部門、服務地所在縣(市、區(qū))委組織部審核簽章的《四川省2015年度選調生報名推薦登記表》一式3份(正反兩面打印,貼上照片);
2.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取得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學位)和復印件各1份;
3.服務主管部門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1份。
4.擔任建制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或村(居)委會主任證明材料。
五、面試相關要求
面試定于5月10日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六、其它有關事宜
樂山市2015選調生面試有關的面試成績、體檢結論以及人員遞補等情況,以后均在樂山人事考試網(http://ls.scpta.gov.cn)上公布,敬請考生及時關注。
聯系電話:2440158
原標題:關于樂山市2015年度選調生資格復審及面試等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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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
2015年4月24日
(責任編輯:李明)